一、 為確保本院網站內容之正確、完整、時效及正常運作,並確立維護分工及督考權責,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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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要點所稱本院網站,包括本院全球資訊網站及院內資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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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院網站全日二十四小時開放為原則,基於系統維護及突發狀況等情事,本院資訊處得視情況縮短或停止本院網站之開放,並以事前或臨時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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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院網站內容維護,由各委員研究室暨院內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分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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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各單位應指派專人擔任網頁維護人,並通知本院資訊處建立網頁維護人員名冊,異動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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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網頁維護人掌理下列事項:
(一)應負責各該單位網頁內容之正確性與即時性。
(二)蒐集、彙整各該單位應負責維護之網頁內容。
(三)登錄網頁內容以一般性文件Word、PDF、GIF、JPG、MPEG1及AVI等檔案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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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各單位因業務需要,須將業務有關資料登錄於本院網站時,應由各該單位網頁維護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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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公布於本院網站之網頁內容,應由各單位主管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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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網站維護規範:
(一)網頁維護人應依其授權帳號及密碼妥善管理,並定期更改密碼以維護本院網站之安全。
(二)本院人員應遵守公務機密、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著作權法及各網際網路相關法令,並注意網路禮節。
(三) 不得將任何非經著作權人之同意或具合法權利之影音資料以任何形式轉載或重製後上傳至本院院網站。
(四)本院人員不得為下列行為:
- 非法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檔案及系統。
- 擅自使用他人之帳號及密碼。
- 違法與營利行為。
- 干擾或破壞本院網站正常之運作。
- 其他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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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本院網站相關之電子郵件及電子信箱管理,依「立法院電子郵遞作業管理要點」之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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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稽核原則:
(一)為利本院網站之推展,本院資訊處得視需要簽請召開會議,檢討改進有關工作事項。
(二)若有違反網站維護規範規定者,得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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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要點經 院長核定後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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