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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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王定宇等3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2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4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3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本院委員林俊憲等44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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