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交通部檢討台鐵司機員指導幹部任用制度-第9屆 第1會期會議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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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櫂豪表示,司機員指導幹部負責司機員的管理,對於司機行車安全有重大的影響,理論上須由高員級職等擔任,但是目前在台鐵內部卻沒有人願意擔任司機員指導幹部,由於目前擔任司機員指導幹部不僅沒有司機員的勤務加給,且擔任主管必須負擔較大責任,又沒有相對的主管加給或津貼,因此現階段台鐵內部司機員指導幹部反而是由司機員輪流抽籤擔任。劉櫂豪強調,如此不正確的培養主管模式,不利於台鐵局的長期經營且不利員工內部士氣,因此要求台鐵局,除了雙軌化、更新購票資訊系統等硬體的建設之外,服務態度與團隊士氣等軟體方面也應一併改善進步,這對於行車安全與品質也會有莫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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