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立委王育敏於衛環委員會質疑未成年職安議題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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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到,目前國家法規共訂定487項的空氣有害物質, 但是在未成年勞工的工作環境中, 僅針對其中8項訂有較為嚴格的容許濃度。 例如甲醛等世界衛生組織公告的致癌物, 可能造成肺積液或鼻咽癌等病變, 主管機關卻未針對這樣的有害物, 給未成年勞工訂定更為嚴格的容許標準, 任其遍佈在美容美髮業等未成年勞工大量聚集的工作場所! 因此,我要求勞動部應通盤檢討這487項有害物, 將其中被認列為具致癌性的物質, 針對未成年勞工的作業場所, 訂定更嚴格的容許標準, 以保障15萬未成年勞工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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