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審議會旁聽規定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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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透明的文資審議會] 新修訂文資法總統府已經在7月公告施行,但相關子法要修訂共有36個,為了盡快上路,文化部加快速度修訂並公布相關子法,但我提醒文化部需廣納民間的意見,切勿倉皇進行。以民間極度關心的文資審議會為例,目前文資局「文資審議會旁聽規定」的修訂內容,保留審議會不開放旁聽的權利,我認為這違背公民國家資訊應透明公開原則,因為文資審議會討論的是公共議題,公民有權利參與會議討論,且審議委員應為自身的言論與決策負責。 另外修訂方向也新增了審議委員會討論時,強制清場旁聽人員規定。我能夠理解文資審議委員在討論的時候,希望清場避免干擾的心情,然而這是可以克服的,例如採取直播或是錄影轉播的方式。 面對我的要求,文化部楊次長現場承諾,文資法子法將會更積極諮詢民間意見,文資審議會也會朝更開放透明的方向努力。 很遺憾看到這幾天台灣有兩件具有歷史性的建物被燒毀,在此期盼我們文資法盡速實施,而我也會以保存台灣文化記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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