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項目運用不彈性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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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我長期在民間組織服務,深知團體處理政府補助核銷作業的痛苦,然而不只是兒少社福團體有這方面的困擾,兩周前我到北投考察藝文團體的創作空間的時候,很多藝文創作者也有跟我反應跟政府核銷的困難。我想這可能是政府整體性的問題。因此前一陣子我們同仁製作網路問卷,開始收集NPO與藝文團體面對遭遇到的核銷困境,經過快兩周收集,有很多團體夥伴和朋友給很多寶貴的意見,剛好趁這次質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的機會,將大家的問題反映給主計長。 我簡單把收集到的問題整理成四大類,分別是:「補助項目運用不彈性」、「單據要求不合時宜」、「核銷規定因人設事」、以及「核銷時程以及撥款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我具體建議請主計總處回去研議: 1. 讓補助項目的金額保留一些彈性可以流用。 2. 現行交通費補助項目有不合理之處,如限制偏鄉服務只補助大眾運輸。交通費項目補助應合理。 3. 核銷方式要因應時代演變,如電子發票、電子機票、外國收據、社群媒體宣傳收據等。 4. 基層會計承辦人員應每年參加訓練課程,以統一核銷作業的程序。 5. 要求訂定政府撥款速度。 6. 不能因為要核銷而壓縮民間團體辦理活動時間。 另外我也建議,請主計長研議讓各部會自行設立一定金額以下補助,例如20萬或10萬以下,只要是這個金額以下的指定項目補助,讓團體可以用成果報告與經費支出表來核銷,原始票據留存備查即可,以節省政府和團體雙方的行政成本。當然,這也要搭配一定的防弊機制。 最後,我們的網路問卷仍在收集中,到(12/2)截止,歡迎各位朋友多多跟我們分享核銷遇到的問題,讓我們一起改善體制、翻轉公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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