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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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3人、委員徐志榮等18人、委員費鴻泰等23人、委員柯志恩等17人、委員陳怡潔等16人、委員黃昭順等20人、委員王育敏等18人、委員賴士葆等23人、委員王惠美等21人、委員吳琪銘等16人、委員呂玉玲等21人、委員吳志揚等16人、委員吳志揚等18人、委員許毓仁等17人、委員邱志偉等16人、委員邱志偉等16人、委員陳超明等19人、委員林德福等17人、委員邱志偉等18人、委員林德福等20人、委員蔣萬安等23人、委員余宛如等18人、委員蔣乃辛等21人、委員趙天麟等18人、委員蔣乃辛等16人、委員許毓仁等20人、委員賴士葆等19人、委員余宛如等22人、委員邱泰源等24人、委員賴士葆等23人、委員余宛如等19人、委員盧秀燕等21人、委員盧秀燕等19人、委員賴士葆等22人、委員費鴻泰等17人及本院親民黨黨團分別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計36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21人及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計3案。 六、審查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本院委員王榮璋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以上第六至十案業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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