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歸土地,房屋歸房屋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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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縣前代理縣長吳澤成日前以「土地歸土地,房屋歸房屋」為由取消徵收違規農舍房屋稅。而現任代理縣長陳金德更認為違規農舍加徵房屋稅有「不合法」的疑慮,決定退還民眾加價課徵的房屋稅,並要求農業處研議自治條例或辦法,考慮將建造農舍「臨路、臨側」條件鬆綁,放寬農舍興建管制。   申請興建農舍之用地應確實供農業使用,並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下執行。回歸農地農用的準則,如果不是實際務農的農民,農舍也不符合農用,房屋就會失去合法資格,應按照建築法裡的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拆除。   本席擔憂如放寬農舍管制規範,登記在農地下的違規農舍將會大量增加,此現象不僅不利於地方農業的發展,也憂心農地農舍交易價量再度飆升。本席認為應從根本解決問題,避免因農舍建築不符合法規,導致農業生產空間破碎化。   本席在此呼籲各方務必重視此議題,堅守農地農用立場,落實農舍興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原則。而且農舍的相關規範應該要因地制宜,唯有合理且適當的標準才能保護農地,錯誤的土地政策將造成台灣農業的發展停滯。本席希望各界能夠持續關注不當農舍損害耕地、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事實,並加強管制並杜絕濫發農舍建照。如果國人對於違規使用視而不見,未來只會阻礙台灣農業的發展,進而影響農民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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