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之三、第一百二十八條及第一百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2018/07/31
205
一、審查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之三、第一百二十八條及第一百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之一及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陳賴素美等18人擬具「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7人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業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在案) 七、審查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六十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及第一百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