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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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李彥秀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思瑤等2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五、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何欣純等24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增訂第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一、委員鄭寶清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其中第十二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10月15日、17日及18日三天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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