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範警察(含國道警察、專業警察)及消防員執勤因公傷亡之具體作法、以及如何爭取國道警察危險津貼之因應作為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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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邀請行政院秘書長、內政部部長、警政署署長、消防署署長、銓敘部次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針對「如何防範警察(含國道警察、專業警察)及消防員執勤因公傷亡之具體作法、以及如何爭取國道警察危險津貼之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部分。 三、審查委員郭正亮等17人擬具「消防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黃秀芳等24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林德福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審查委員吳焜裕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四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楊鎮浯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洪宗熠等21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鄭寶清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程第二案僅進行詢答,不處理提案;第三案至第十七案議程僅進行詢答,不逐條審查,兩天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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