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制局之定位及其功能業務

一、邀請立法院秘書長、立法院法制局局長就「立法院法制局之定位及其功能業務」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 擬具「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1人擬具「立法院組織法刪除第七條條文草案」案。 五、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陳明文等26人擬具「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 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蘇巧慧等24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審查委員陳明文等23人擬具「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0人 擬具廢止「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二十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刪除第六十一條條文草案」案。 二十三、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九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會議錄影錄音管理播送辦法草案」案。 二十六、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立法院網路國民提案實施辦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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