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6案【第(二十三)、(三十三)至(四十三)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 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二及第十條之四條文草案」及(二)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3月6日及7日為兩天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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