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2019/04/22
144
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一)審查委員蕭美琴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陳怡潔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八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陳怡潔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姚文智、何欣純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林麗蟬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八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一)審查委員陳怡潔等20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天一次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