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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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9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三條文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林靜儀等22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寶清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洪宗熠等22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第十二案及第十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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