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資訊國安為由採用電子監控系統並追蹤手機,是否侵犯自由人權與侵害隱私?應如何確立合理明確的法律界限?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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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衛生福利部部長、交通部部長、國安局局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列席就「政府以資訊國安為由採用電子監控系統並追蹤手機,是否侵犯自由人權與侵害隱私?應如何確立合理明確的法律界限?」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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