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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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時代力量黨團、(三)委員張宏陸等18人、(四)委員郭國文等16人、(五)委員曾銘宗等20人、(六)委員王美惠等18人分別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七條之三及第八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委員郭國文等16人、(三)委員曾銘宗等20人、(四)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地政士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一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民眾黨黨團、(三)時代力量黨團、(四)委員郭國文等16人、(五)委員曾銘宗等20人分別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人民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開會事由一之(一)(三)(四)(五)(六)、三、四(一)(四)(五)等提案,若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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