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

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羅美玲等21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增訂第八條之五條文草案」案。 (六)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賴品妤等23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九)委員賴惠員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及(三)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林奕華等16人、(三)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四)委員王美惠等20人、(五)委員黃國書等21人、(六)委員湯蕙禎等17人、(七)委員陳玉珍等18人及(八)委員賴品妤等17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第(八)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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