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黨中央積極回應民意,把黨產扣除黨工退休金後,全數捐出給公益團體或政府,用於青年教育訓練、照顧弱勢家庭。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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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民黨應該對社會大眾說清楚黨產去向,這是政黨的社會責任,國民黨應該回應民眾的疑慮;在法制層面上,若有任何黨產是經由不法手段取得,國民黨都應該交還給政府,任何政黨都應該守法,這是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 2.國民黨黨團已經對外公布決議,「要求黨中央積極回應民意,把黨產扣除黨工退休金後,全數捐出給公益團體或政府,用於青年教育訓練、照顧弱勢家庭。」 3.可是從法制面來看,目前政黨相關的法律還不完備,幾十年來只有「人民團體法」寬鬆的規範。其實行政院從民國89年就曾提出官方版「政黨法草案」,到今年已經105年了,十多年過去,「政黨法草案」還是躺在立法院,朝野兩黨對於立法沒有共識。 4.除此之外,許多政黨或政治人物設立基金會,為了培養自己的人馬,收受外界的捐款,還會幫政黨或候選人辦活動、擬政策。不管藍的、綠的,大家都設基金會,都用基金會操作很多事情,因為目前政府對基金會的管理相對寬鬆,「財團法人法草案」也在立法院躺了十多年,導致許多政治性財團法人運作上有很多模糊空間。 5.從深化民主發展的角度來看,轉型正義只處理國民黨的黨產是不夠的,黨產議題只是轉型正義的一部分,轉型正義除了真相還原,也要預防相同問題再度發生。 6.麗蟬主張,藍綠兩黨不該再度陷入政治性惡鬥,我們應該要往前看,應該從建設性的角度思考問題,應該建立完善的政黨制度。如果真的為台灣好,第九屆立法院就應該盡快訂定「政黨法」跟「財團法人法」,才可以彌補目前法制上的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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