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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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委員Kolas Yotaka等22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高志鵬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廖國棟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顧立雄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徐國勇等32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3案至第7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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