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病理鑑定及指導地檢署法醫業務

2016/03/17
409
一、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二、處理法務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法醫病理鑑定及指導地檢署法醫業務」3,313萬5,000元,凍結十分之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法務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矯正業務」項下「人員維持」之「獎金」10億4,266萬6,000元,其中編列之「醫師不開業獎金」81萬6,000元,凍結十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處理法務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察卷證數位化暨獄政假釋無紙化計畫」9,87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第二案至第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處理)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