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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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6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洪慈庸等16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葉宜津等1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三案若經復議,則不予列入)(以上合併詢答,分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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