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傭人是香港的現代奴隸

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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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蟬今天針對台中市爆發僱主性侵印尼女看護工的事件質詢勞動部長。麗蟬認為,新南向政策做再多談判,投入再多預算,但還比不過一次虐待事件對台灣形象的傷害。發生在2014年震驚香港社會的印尼傭人虐待事件,造成2千個印尼移工走上街頭抗議,演變成香港跟印尼的外交危機,美國媒體還表示「印尼傭人是香港的現代奴隸」,是標準的國際醜聞。   以這個案件為例,我跟部長討論「惡質雇主」的問題。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四條裡面有許多違法的事項只是行政罰款而已,然後限制雇主兩年不能聘外勞,但是對外勞犯了刑法性侵害、傷害、恐嚇等等刑事罪,雇主一樣也是兩年不能聘外勞。處罰有嚴重性的區分,可是現在法律同樣都是兩年,顯然時間上沒有區別。   生病的人也有受照顧的權利,但是外勞的人權也不能被漠視,我認為,第一次有性侵害、傷害、恐嚇等情事,可以維持兩年不能聘僱外勞,但是如果有第二次、第三次,變成累犯,就應該加長禁止的年限,甚至考慮要全面禁止。   我國對外勞的保障,來源國都在看,如果這個國家是安全的,才有可能讓他們放心的輸出外勞對不對。新南向政策是一個大型的政策,勞動部不僅僅是負責外勞的輸出、輸入而已,其實勞動部對東南亞的移工做到最好的保護,東南亞國家才會更加信任台灣,願意加強對台灣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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