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就全部都有,不然就全部都沒有。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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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個人的政治信仰跟職務產生衝突時,例如,一個法學教授,可能支持台獨、支持兩國論、支持重新制憲,但是卻被提名為中華民國大法官,必須守護、詮釋中華民國憲法,應該怎麼自我調整?   麗蟬認為,身為大法官必須專業、公正,應該把人權考量擺在第一位,個人的政治立場、政治信仰不能影響到大法官職務的專業決斷。麗蟬提出兩個問題,檢視黃昭元教授對於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的看法。   第一個問題,外籍生、僑生可以參加健保,但是陸生卻不行,這種制度性的排除,是否違反平等原則?黃昭元教授雖未正面答覆,卻也指出,外籍生、陸生納保,「要有,就全部都有,不然就全部都沒有。」顯然教授認為,外籍生、陸生不該有差別待遇。   第二個問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限縮大陸人士在台工作權,扁政府時期陸委會更發布兩則函示,要求各縣市政府不能聘僱設籍未滿10年的陸配擔任廚工、工友或清潔隊員,麗蟬認為,這樣的規定已經過度侵害陸配的工作權,有違比例原則。對此,黃教授也認為,現行規定限制的太廣,有檢討必要。   質詢末尾,麗蟬強調,大法官遇到釋憲案,人權考量必須擺在第一位,個人的政治立場,不能凌駕於人權保障,這是擔任大法官的最基本要求。希望大法官被提名人必須捍衛陸生、陸配,以及所有新住民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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