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審查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部分。 二、審查本院委員王榮璋等19人擬具「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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