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審查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十四條之十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8案及第9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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