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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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邱志偉等23人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楊鎮浯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葉宜津等19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鄭寶清等21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及第一百十九條之五條文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一條之一、第一百十一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蘇震清等23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四十三條之三及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鄭運鵬等25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條之一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鄭寶清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九條及第一百十二條之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以上第1案及第4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以上19案於詢答時合併進行)
(11月20日、22日及23日三天一次會)
關鍵字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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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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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第二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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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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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及第一百十九條之五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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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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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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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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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一條之一、第一百十一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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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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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增訂第四十三條之三及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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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增訂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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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條之一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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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九條及第一百十二條之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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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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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