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邀請經濟部部長針對公投通過議案:「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有關國家能源政策之調整,核廢料之處置、缺電及電價可能驟增疑慮等因應作法進行報告並備質詢。(並邀請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列席與會)(二天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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