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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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7人、委員葉毓蘭等16人分別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蔣萬安等21人、委員羅美玲等17人分別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消防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消防法第七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七案如經院會復議,不予審查。)【12月16日及12月17日兩天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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