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比例原則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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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個月,麗蟬看到一個的新聞,新北市新店發生一名男子酒後駕車,拒絕警察臨檢,一路上加速逃逸,過程中還企圖想要衝撞警車,警察追了2公里,只好開槍抓人,最後竟然還遭到男子的家人嗆聲要提告。   去年還有一個新聞,宜蘭一個男子酒駕,發現警察要取締也加速逃逸,最後自己撞上路樹,送醫不治,家屬不滿警察追人,導致死亡車禍,竟然提告,最讓人訝異的是,法院認為警方執行業務「違反比例原則」,裁定警方要賠償快要200萬元。   如果民眾酒駕拒絕停車接受檢查,結果開車逃逸,到最後自己發生了車禍,最後還要接到家屬的威脅,甚至告上法院,去年這個案子,還被法院裁定警察要賠償200萬元,麗蟬認為對基層警察來說,實在是情何以堪!   本席已經提案,修改道路交通條例第60條,把3000到6000元的罰鍰,提高到3萬到6萬,就是為了要制止民眾酒後駕車不接受檢查逃逸。本席提出這樣的提案,是要讓基層警察在執勤的時候,更安全,警察同仁的工作已經很辛苦,如果值勤的時候,因為不完整的法律,造成生命安全的危害,我想罰鍰要怎麼提高,本席都很願意來好好討論,但是本席會為辛苦的警察同仁的權益發聲,一定要非常實際的保障到他們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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