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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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未來專任、專聘、代理教師及校長除了月領現有地域加給,另設置久任獎金、提供宿舍,也給予自願借調偏鄉教師特別獎勵,以鼓勵師資、校長留任。   但目前政府其實已有發給偏鄉教師每月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的離島偏鄉加給,而在《偏鄉教育發展條例》通過後,偏遠學校教師除了有更多加給外,住宿免費、交通津貼及獎金等,每月可能比都會學校多2萬元,但「撒錢」能再提高多大誘因?且教育部編列給偏鄉教育的預算僅新台幣10億元,那中央所祭出的「久任獎金」留人才,獎金的經費又該從何而來?   教師不願意到偏鄉任教的因素很多,包括偏鄉學校規模雖然小,教師該做的事情卻一件也不減,加上偏鄉教師人數原本就少,使得一個老師要同時教很多科目,還得身兼行政工作,消磨年輕老師的熱情。   本席雖然肯定此條例為弭平城鄉差距造成學生學習弱勢,注重偏遠學校教育發展並保障偏鄉學童受教權益,但本席必須提醒的是,政府以綁約和加重金錢補助的方式來搶救偏鄉教育,或許多少有些效果,但恐怕還是治標不治本,若不能徹底總體檢師資結構扭曲、師資培育失衡等問題,國教勢必還有很長的崎嶇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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