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機構化

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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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長好,本席今天將針對精神病患的照顧問題請教您,前幾天內湖隨機殺人事件發生之後,外界很多人在猜測王姓嫌犯的作案動機,而且警方對外的說法,嫌犯疑似罹患精神疾病,因為精神狀況有問題,所以才會有攻擊行為。但是我們又看到,衛福部心口司對外的說法,指稱王姓嫌犯只有因為吸食毒品的前科,還未確定是精神疾病患者。除此之外,王姓嫌犯103年時,曾經到松德醫院就醫,這是台北地區最專業的精神醫療機構。本席認為103年,王姓嫌犯去就醫,那是一個關鍵點,當時,如果我們的醫療或者公衛體系能夠多做一些,今年的悲劇或許就不會發生。  民國96年,精神衛生法修正通過,提高強制住院門檻,增加強制住院的審查程序,當時修法的理由是因為強制住院太過氾濫,嚴重侵害病人的人身自由。本席注意到現在輿論開始在檢討,現行強制住院門檻是不是太嚴格,導致很多明明需要治療的病人,醫師最後只能看著他回家,從此也沒有再回診過。  本席必須強調,「去機構化」是好事,如果精神病患在醫院內住太久,可能病情被控制住了,但是他會漸漸喪失一些社會功能,會變得無法適應外界環境,沒辦法工作,沒辦法與其他人溝通相處。所以在歐美先進國家,精神醫療的目的是幫助病人回歸社區環境。但是,去機構化需要配套措施,很多病人回到家裡之後,家庭沒有專業照顧能力,家屬其實沒有能力去照顧他;或者家屬負擔很大,壓力很大,照顧到最後,自己也得到憂鬱症。  其實病友團體一直反應,他們需要社區化的照顧資源,要有社區復健機構、要有家庭支持服務,要有外展服務團隊,要有醫師、社工師、心理師還有長照人力到病友家中服務,這些東西是去機構化的必要配套措施,但是目前都非常缺乏。病人不能住院,就是丟給家屬照顧,由家庭去承擔一切。  最後,本席跟部長討論一下精神病患的長照需求,如果我們的長照服務要涵蓋嚴重精神病患,這是很好的理想,但是在實務運作上會有很大的問題。居服員不敢接案,而且現行居家服務員訓練過程中,主要課程都是針對肢體障礙,例如翻身、拍背、移位等等照顧技巧,但是沒有針對因精神疾病失能者的課程,居服員缺乏照顧精神病患的專業,這就是目前病友家庭面臨的困境。  本席要提醒部長,衛福部歸化長照制度,應該趕快去了解精神疾病失能者的特殊照顧需求。如果人力不夠,專業度不構,精神病患的社區照顧,以及長照服務或許應該考慮結合民間團體的力量,委託精障團體去做,請衛福部趕快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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