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可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同等政策

2018/03/02
1631
  大陸國台辦近日公布31項惠台措施,其中12項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19項則是提供國人與大陸同胞之同等待遇。範圍涵蓋影視文創、學術教育及醫療、金融等相關產業。面對大陸的逐步推動對台相關優惠政策,本席十分憂心台灣到底還有哪些優勢條件可以讓人才續留在國內工作?   以教育資源來說,近期台大副教務長、土木系教授康仕仲才接受加拿大亞伯達大學的邀請前往任教;清華大學則有3位資深教授被香港挖角,交通大學甚至是一整個團隊到澳洲,面對台灣高教人才紛紛出走的同時,大陸的31項惠台措施,等於又給人才外流開了一條新道路。   此外,惠台措施第3項台提到的「台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可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同等政策」。簡單來說,假設台灣的大專院校或學術單位只要到大陸註冊獨立法人,不但可以招收來自全世界的學生,還可以申報研究計畫,等同直接在大陸設校,甚至連產學合作的管道都幫你架設好。   大陸本次的延攬政策,衝擊的不僅是台資企業外流,而是連基礎的人才資源都有可能被連根拔起,在攸關本國未來發展與永續經營的關鍵時刻,台灣依舊深陷在少子化、缺人才、缺資源等困境之中。本席在此呼籲蔡英文政府、賴清德內閣,放下政治惡鬥、廣聽民意,不要繼續製造國內階級對立、族群隔閡,請拿出積極作為來。
分享